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21-9-24 11:25:42

共同借款共同清偿民间借贷纠纷案

共同借款共同清偿民间借贷纠纷案

B与C系男女朋友关系,因B做生意需要,C联系其同事A,B与C共同签字A向借款xx万元。借款仅由B实际使用,之后仅偿还少部分利息。
几日后,B再向借款x万元,C作为担保人签字,之后偿还大部分本金。

结果:A胜诉,第一笔借款B与C共同偿还借款本息,第二笔借款B偿还本息,C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的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共同借款共同清偿民间借贷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