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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21-9-24 11:25:42
共同借款共同清偿民间借贷纠纷案
共同借款共同清偿民间借贷纠纷案
B与C系男女朋友关系,因B做生意需要,C联系其同事A,B与C共同签字A向借款xx万元。借款仅由B实际使用,之后仅偿还少部分利息。
几日后,B再向借款x万元,C作为担保人签字,之后偿还大部分本金。
结果:A胜诉,第一笔借款B与C共同偿还借款本息,第二笔借款B偿还本息,C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的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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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共同清偿民间借贷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