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22-2-7 09:14:33

对《关于更好地平等保护涉诉当事人权利的建议》的答复

对《关于更好地平等保护涉诉当事人权利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28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地平等保护涉诉当事人权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基于这一原则,民事诉讼法在程序构造上为双方当事人实施诉讼提供了充分、平等的诉权和抗辩的机会。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滥用诉权、滥用诉讼保全等民事诉讼制度,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一直以来积极推进对滥用保全制度和滥诉等行为的规制,例如,关于超标的保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出台了《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专门就贯彻落实产权保护制度、防止滥用诉讼保全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人民法院在采取查冻扣措施时要注意把握政策,在保障债权人胜诉权益可以实现的同时,也要保护被保全人、案外人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不得超标的保全。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出台了《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再次强调严禁超标的查封,明确以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采取执行措施。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在长沙盛世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保全执行案件中,法院综合各方因素对保全财产价值进行实质审查后,认定保全的部分财产可以满足保全需要,解除了对超额部分财产的查封。关于您提出的置换保全的问题,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也作出指引,其中济南某置业公司财产保全案中,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变更保全措施,解冻了债务企业的部分银行账号,保护债务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这些案例对于人民法院在保全中进一步增强善意文明执行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此外,关于您提及一些地方法院的指导性司法裁判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不相适应的问题,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加强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统一司法裁判标准的同时,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结合民法典司法解释清理工作对指导性文件组织清理并及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建立办案指导文件、参考性案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不同地区法律适用、办案标准的不合理差异问题。

  近年来,全国法院在平等保护涉诉当事人合法权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构建完善的防范滥用诉权制度、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空间。当前,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律师费转付、诉讼费用合理分担机制、加大对滥诉行为的制裁力度等已经列入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工作要求,加强对相关问题的调查和研究,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全社会诚信诉讼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财产保全相关制度。推动全国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诉讼保全的要求,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坚决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现象。严格落实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置换保全的相关规定,对健全和完善保全置换申请的审查机制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利用现有机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对诉讼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调研,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维护诚实守信一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加强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监督,对有关线索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规范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是积极推动诉讼费、律师费转付等制度的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关于“完善诉讼费制度,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避免滥诉、恶意诉讼,发挥诉讼费的杠杆作用”的工作要求,结合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积极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完善诉讼收费制度,建立诉讼费用合理分担机制,充分发挥诉讼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规制滥诉行为。对律师费转付制度进行研究,对于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依法予以支持。

三是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各项工作要求,规范审判指导工作,定期组织办案指导文件、参考性案例的清理,推动各高级人民法院建立本辖区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统一地区间法律适用标准。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作为各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审判工作制度、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统一裁判标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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