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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我是市内西岗区一小区物业业主,入住时和物业公司签订了小区物业管理协议,现在有这样一件事困扰着我.
今年初,在小区配有专职保安的情况下,我小区发生盗窃案,几户人家包括我家楼下的一户人家被盗(非一楼);事后,为避免这种事情的再次发生,这些业主不管是否身处一楼纷纷安装了防盗网.我家楼下的业主也安装了防盗网而且是突出式的,人可以很轻易的站在上面,目测突出部分在30cm左右.安装时我们曾经提出质疑并进行阻拦但是未果.事后,我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诉,要求物业根据协议所列职责出面要求我楼下的业主拆除这种突出式防盗网.对此物业答应给予解决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但我楼下业主拒不执行整改,而物业也以没有执法权为由将此事一拖再拖.我和物业公司的多位负责人反复进行沟通但事情都没有得到解决.从入住那年起我一直缴纳物业费包括今年,但是物业的不作为让我很是郁闷,所以我拒绝缴纳2007年的物业费,并告知物业我要用攒下来的物业费也安置防盗网,但不是突出式的(实际并未安装).现在物业公司正在起诉前几年没有缴清物业费的业主(也是因为物业服务有问题而拒缴的),估计过完年就会起诉到我.
我想咨询一下:
1 根据我所陈述的事实,如果被起诉是否能胜诉而拒缴物业费
2 即使胜诉,是否能解决我楼下的防盗网问题
3 如果败诉需要补缴物业费,能否反诉物业不作为(有物业协议)
4 我是否需要直接起诉楼下的业主违反建筑法中关于2楼及以上不可安装防护网及防护网不可突出墙面的法律条文还是针对此法律起诉物业(我还是不希望直接针对邻居的)
请各位专家解答,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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