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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取暖费的滞纳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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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20: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去年买的二手房,卖方欠交2004年取暖费(由中介负责交),加上今年的滞纳金(较多).但是中介最近补交了取暖费,没交滞纳金,收费处也说滞纳金与我无关,语气偏袒中介,而且不出具此房不欠费的依据.请问收费处说的滞纳金与我无关对吗?我在出售此房时是否需要补交它?依据法律规定收费处是否有义务为我提供此房不欠费的文字依据?
发表于 2008-1-12 13: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根据你购买房屋签订的合同认定取暖费的承担,即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对以前发生的取暖费没有约定的,原房主承担取暖费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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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7 16: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请问. 依据法律规定收费处是否有义务为我提供此房不欠费的文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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