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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请用事实而不是感情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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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1: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斌余把我们的社会撕裂成了两半”,有人在报纸上这样惊呼。是的,对于一位农民工的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反对判处他死刑的人与支持判处他死刑的人分成了两大阵营。
王斌余的生存处境,的确值得同情,我们也应该反思本案发生的社会原因。但在一些媒体与网络上,建立在并不准确的事实基础上一些非理性、情绪化的声音,却令人不安。他们误以为,被王斌余杀死的受害人都是直接迫害他的包工头及其“帮凶”;导致他杀人的原因不仅是其长期受压迫,而且还是在当场受到多名被害人的拳打脚踢后作出的极端反应等等。
这不能怪评论者。从最早披露此事的有关媒体的报道,评论者看不到案情的真相。记者用了《高尚的死囚:死囚最后愿望——关注农民工》这样一个煽情的标题;记者只采访了王斌余一个人,文章中只是王一个人的陈述,没有被害方和办案人员的陈述;这篇文章用了很大篇幅介绍了王斌余打工的艰难,对他杀人的过程却交代得极为简单,人们无法看出他杀死的到底是什么人,无法看出整个杀人过程。
从现在判决书披露的情况来看,事实远远不是那么简单,最早的报道不但语焉不详,甚至有些事实根本就是错误的。王斌余杀死的受害人只是包工头吴新国叫来劝解的农民工;被害人吴华没有先用拳头打王斌余的头,用脚踢他,被害人苏志刚也没有先动手打王斌余和他弟弟,引发王斌余杀人的只是苏文才打了他一个耳光;苏文才之所以打了王一个耳光,并非是工资的事情,而是他们之间的其他琐事;王斌余先杀伤五名被害人,在追杀吴新国未果的情形下,又回来对四名被害人再次捅刺。
所以,在我看来,尽管最初的报道很煽情,但却是失败的。同情弱者是大众的天性,也是每一个有良心的人的底线,记者也是人,当然也有自己的情感表达。但是,我们始终要记住媒体是社会的公器,媒体报道能正确引导舆论,同样也可能误导舆论。记者本人的同情不能逾越事实,不能逾越法律和法治的精神,进行无原则的同情。在报道有关敏感事件中,尤其要把握分寸,避免只片面报道一方陈述的事实,因为过分的煽情可能泯灭大众的理性。
也许我们很难在短时间内弄清真相,更难区分谁是谁非,为了不误导公众和我们自己,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尽可能采访对立的双方,记录对立双方述说的事实,反映他们的声音,交由大众去评判。
美国职业新闻家约瑟夫?普利策说:“倘若一个国家是一艘航行在大海上的船,那么新闻记者就是伫立在船头上的守观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汹涌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不测风云和暗礁险滩,并及时发出警报和预告。”是的,为了让我们的国家和社会不迷失方向,为了让舆论在理性的轨道运行,媒体与记者有必要用事实来发出警告,而不要用感情,更不能去煽情!
来源:检察日报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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