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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法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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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4: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3日,星期六,武汉市第六中学初中部举行寒假散学仪式。受学校领导的邀请,公诉科汪明丽、侦监科王少凡和政治处李勇胜等3名同志,利用休息时间,精心准备,到该校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课,帮助中学生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的寒假和春节。
法制课采取集中讲座和咨询答疑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课上他们主要针对未成年人中容易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延伸到对校区及周边易发的“洗钱、擂肥”、打架、盗窃等现象,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剖析,帮助学生廓清模糊观念,强化法律意识,使学生们弄清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进一步明白了日常生活中某些看似小错误的行为如果不自我警醒,任其发展下去,将会构成违法,甚至严重的犯罪,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针对多名学生的提问,主办未成年人案件的汪明丽同志结合办案实践,运用大量的案例,重点地讲解了《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年龄的规定及处罚。并透过现象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进行了分析,提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对策,突出强调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
最后,三位检察官勉励听课的学生们要珍惜大好时光,在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法制课结束后,学校领导与三位检察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沟通,双方一致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实行检校共建,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做好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中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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