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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定州27人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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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4: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庭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9 e3 y" x$ c! X/ W6 c5 x$ |$ V. |7 s 案情简介& l+ t9 M% w4 @
2001年,国家某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征用河北省定州市开元镇绳油村土地,而绳油村部分村民因对补偿款有异议,百余名村民长期聚集阻止施工,双方多次发生冲突。2005年4月,被告人和风(河北省定州市原市委书记)、张丽、甄跃辉、赵伟、谭春生等人策划由谭负责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暴力清场。6月1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谭春生等260余人携带猎枪、砍刀等工具,对驻守村民进行殴打,造成村民6人死亡、12人重伤、38人轻伤、93人轻微伤。
# n7 x1 b/ ~. q/ h9 l. E/ m/ j 公诉意见书精选# j( F! m$ ?2 D( z# r  }
1.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对社会危害极为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Z/ [% ^) g% ^: q9 u
首先,被告人实施的犯罪是一次有预谋、有组织、有准备的聚众犯罪行为,其伤害犯罪的主观恶性极为严重、犯罪情节极为严重。
; k* q2 X/ g- O 其次,本案被告人实施的伤害犯罪,组织参与人员多、规模庞大,作案手段极为凶残。在以谭春生为首的本案被告人策划、组织、实施的这次团伙伤害案件中,虽然受到指控的仅27人,但直接参与对村民施暴的违法犯罪人员多达260多人,加上其他参与配合的人员,其规模之大,参与人员之多,为全国罕见。
& r* S0 _- J# B+ G 第三,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g9 _4 [2 y4 ]" q
这一残暴的人祸不仅使数以百计的村民或痛失亲人,或被殴致伤、致残,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也给他们带来了身心和经济上的巨大创伤。如村民牛成社一家在这次暴行中1死3伤:牛成社被乱棍打死;二弟牛成乱胫骨骨折,身上留下多处棒伤;其父前额被猎枪的钢砂击中,其母的胳膊和腿都被打伤。49岁的牛成社正当盛年,有一双儿女,19岁的女儿刚参加完高考,而16岁儿子的生日成了父亲的忌日。一个原本完美的家庭,一瞬间变得支离破碎,与亲人阴阳相隔的悲痛笼罩在被害人家属的心头,这种痛楚和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3 t) \) O+ `- k; D% t# U5 G( S# G 同时,由于被告人和风等人身份的特殊性,村民与政府的对立情绪加剧,矛盾空前激化,使当地的社会状况一度处于动荡不安,而且这种对立情绪在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和化解,严重影响了当地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由于这一流血事件的发生,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也受到了严重冲击,不得不花费巨大精力和财力做善后工作,严重影响了定州市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 f" `2 r0 \! [2 `
2.和风等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应汲取的教训。当前,国家工作人员因贪污腐败成为阶下囚的居多,而和风则是胡作非为成为阶下囚的典型。每个国家工作人员都应从中认真汲取教训。8 b% I, k1 m. J) Y: Y8 R% W$ B( ]
一是法制观念淡薄,置党的政策和法律于不顾,知法犯法。对法律的践踏就是对社会的挑战,而法治社会的规则是,谁践踏法律,谁就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由于不信法治信人治,不习惯法制习惯压制的观念作祟,和风从一个市委书记走向犯罪就成为必然。) h" v0 q2 N$ D3 F" ]
二是不遵守组织原则,个人主义恶性膨胀。) R0 l' B* X. w, Q
三是执政立场错位,把群众放在工作的对立面。“执政为民”是执政的宗旨,群众利益与政府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发生冲突时,应适度考虑群众利益,而不应将群众推向政府的对立面。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重要转型期,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在处理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时要充分考虑和照顾群众的利益,带着爱民之情做工作。对群众一时想不通的问题,要坚持以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作疏导,以情、以理服人,切不可方法简单粗暴,甚至滥用权力,更不能采取非法的手段,否则只能产生如本案一般不堪设想的后果。
5 l' t0 y1 s$ l+ S8 g! b# w: p$ F (公诉人贾春梅、左庆和、赵志涛、梁晓健、莫建文2005年12月15日至17日当庭发表)
; `& N9 }  w; Z% Y2 S/ q 点评
# f# K1 ?* H; n% y& g( H& b# a ■庭前准备充足■讯问方式多样■举证质证灵活# e3 _: C& L- ?) v, o* k9 T
■合理分解任务■科学运用多媒体
% G8 W4 c. T+ P4 R* ?; y5 ] 本案具有涉案人员多、被害人多、证据材料多等特点,出庭难度较大。全国优秀公诉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担任本案第一公诉人。她和其他四名公诉人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出庭支持公诉的任务。其特点是:
* z/ y' y" h% U8 L) c6 X5 ` 一、搞好庭前准备工作,夯实出庭公诉基础。针对本案特点,公诉人确定采取以犯罪各个阶段为主,以证据种类为辅的举证方式分别向法庭举证,分为预谋阶段的证据、准备作案工具阶段的证据、纠集人员的证据、现场打斗的证据、被害人陈述的证据、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的证据、现场勘验检查的证据、量刑情节的证据等。对于准备作案工具阶段、纠集人阶段、现场打斗阶段的证据又根据具体实施行为分为若干小组予以举证。通过将众多的证据进行科学分类、制定出合理的举证顺序,确保庭审中的举证过程层次分明、规范有序、目的明确、举证活动繁简得当。同时,为了把握庭审辩论主动权,针对众多被告人及辩护人可能提出的具有共性的辩护观点,公诉人在庭前及早预测并进行合理分析与归纳,以便在庭上进行综合答辩;对于具有个性的辩护观点,则分别答辩。
8 y0 w" n/ I# f2 S 二、科学筹划法庭调查顺序,讯问方式灵活多样。本案前期策划阶段的证据自成体系,公诉中将相对独立的前期预谋阶段单列出来,大大增强了对和风、张丽等4人参与犯罪的指控力度,使证据形成合力,提高了庭审效果。虽然参与前期策划的4名被告人中有3名被告人具有翻供言词,但开庭第一天上午,公诉人的有力讯问和举证使翻供明显不能成立。, V) ^  F8 c7 U, I" T
在法庭讯问被告人时,公诉人采取了多种方式。对于认罪的被告人,采取直接发问的方式;对有翻供言词的被告人,利用前期证据的相互印证,使被告人陷于进退两难境地,促使被告人如实供述;对关键情节做虚假供述的被告人,利用其他证据使其不攻自破;对任何情节始终不供的被告人,利用其他被告人供述加以突破。
3 ?+ W" l/ R( I6 Z. N; s 三、举证有序灵活应变、质证有方。根据本案案情疑难、证据庞杂和庭审变数大等特点,公诉人结合庭审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举证方案,对证据进行恰当组合。如将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伤情鉴定书与相应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同组出示,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由于本案证据庞杂,在长达50多个小时的庭审中,极易导致全案证据链清晰度的弱化,公诉人不仅在每组证据出示之前,采用引言的形式对该组证据进行高度概括然后再宣读证据节录,而且在全案证据出示之后,还对两天来庭审调查中出示的证据进行归纳、总结和论证,并配之以图表进行说明,从而强化了人们对证据的认识。
+ {7 }; [. M+ J 在法庭质证过程中,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每组证据,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许多难以预料的问题,公诉人没有纠缠枝节问题,而是抓实质,击要害,着重应对有可能动摇公诉证据效力的辩护证据。在质证过程中,由于公诉人对案情非常熟悉,反应敏捷,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如当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被告人段大兵纠集50余人的证据后,辩护人要求公诉人说出段大兵纠集人员的准确数据。在公诉人告知是52人时,辩护人继而又要求公诉人将这52个人的姓名逐一说出。对这一问题,因公诉人准备工作充分,对每个人纠集的人数分别作了列表统计,因此在征得审判长同意后将这52人的名单向法庭宣读,使辩护人无言以对。# n1 e* W( S! ?; R3 T. h; u
四、合理分解出庭任务,分别情况进行论辩。本案出庭的5名公诉人对出庭任务进行了合理分工,由贾春梅担当主纲,负责宣读起诉书,主持法庭讯问以及全案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并负责对主要被告人的讯问和答辩,贾春梅还根据庭审情况及时调整庭上答辩顺序,驾驭整个庭审指控的进度;其他4名公诉人按照被告人的预谋、组织体系,分别承担部分被告人的讯问、举证、质证和答辩,其中一人还负责多媒体示证的操作,对于成功出庭公诉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在辩论中,47名辩护人连续6个小时发表了辩护意见,对此公诉人有针对性地选择论辩的焦点进行综合答辩。公诉人十分注意运用事实据理力争,并巧妙利用各辩护人辩护观点的矛盾各个击破,强化了辩论效果。
; c( z! F9 T, y) m7 I 五、科学编排多媒体,注重增强庭审效果。为充分发挥多媒体示证技术在庭审中的作用,本案将2万余页的证据材料逐一扫描录入电脑,对庭审中需要宣读的内容逐行划线做标记,并设计制作了被纠集人员的路线及聚集地点动画演示,在法庭上形象地展示出来。通过多媒体的运用,整个举证活动有条不紊,增强了庭审视觉效果,强化了庭审的公开性和公正性。6 h. l9 s% S% W/ \. o$ _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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