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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的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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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5: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的成果转化
修杭生 杜建明 丰婷婷
2010年7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高检院首次提出了在全国检察机关“建立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制度”(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制度”)。综合报告制度是高检院为推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创新发展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尚处在起步阶段,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年度报告制度,本文拟从实践层面上对其进行进一步探讨。
理解综合报告,首先要厘清两个概念:综合报告制度和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制度,作为检察机关一项新的制度,是指综合报告从指导思想、组织实施、报告起草、成果转化所建立的一整套规程;而综合报告,只是综合报告制度的核心,是指具体的文本。
一、综合报告成果的运用
综合报告制度作为一项制度,现在还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对报告形成以后,报告成效的评估和成果应用的途径和方式问题思考不多。但是,成果的运用又非常重要,从我省情况看,不少地方综合报告上报党委、政府以后,有关领导作出了批示、给予了肯定,有的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检察院却没有了下文。这就有必要思考报告的成效和成果的转化运用问题。
关于报告的成效。综合报告作为一项对策性报告,不能为报告而报告,要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报告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把报告的效果充分延伸,就要做好报告的后半篇文章。具体可概括为“六个产生”:一是要产生启发发案部门、行业提高预防职务犯罪自觉性的效果。综合报告对案件的分析是立足于部门和行业发生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的,报告的结果要引起相关部门行业的重视,并为相关部门研究预防职务犯罪问题提供思考。二是产生一定的责任效果。要引导发案部门、行业意识到应承担履行预防职务犯罪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加强预防是对事业的不负责任。三是产生一定教育效果。消除预防职务犯罪与我无关的错误观念,树立履职如履薄冰的意识。四是产生一定震慑效果。通过分析报告所采用的案件事实材料,使提出的对策建议成为带有导向意义的预测预警措施。五是产生一定的认识效果。使公职人员产生终身廉政、终生预防意识。六是产生为单位、行业及时建章立制服务,为党委治理腐败及时出谋划策的效果。
关于报告成果的运用。成果运用,可以围绕“四项功能”来展开:一是辅助预防决策功能。即把综合报告作为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制定预防腐败政策或措施的决策依据。二是宣传警示教育功能。即以综合报告为素材,对相关单位或全社会进行警示宣传,动员有关单位和社会民众自觉抵制有关腐败行为。三是推动案件查办功能。根据对犯罪发展趋势的预测,为办案部门确定办案重点和侦查方向、研究发案规律等提供参考,拓宽侦查部门的侦查视野。四是学习和传承功能。从把握有关发案领域犯罪的演变规律看,综合报告往往具有史料传承价值,对今后开展同一领域职务犯罪的案件分析起到重要的参照作用。因此,对综合报告除了发挥其当下的作用外,要做好研讨、汇编和积累,充分挖掘其价值,为提高预防干部的能力服务,为今后的报告撰写工作服务。
二、健全综合报告制度要重视抓好三个环节
综合报告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从它的实践性和长期性讲必须重视抓好三个环节。
1.必须抓好基础性工作。从我省首次综合报告撰写的体会上看,抓好日常性基础工作对提高报告撰写质量和效率十分重要。没有平时的积累,要拿出高质量的综合报告是不现实的。如何抓好基础工作,笔者把它归结为“五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提高年度职务犯罪案件剖析水平。年度职务犯罪案件剖析的工作我省已做了好多年,建立了制度,列入了各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反贪、反渎、民行和监所部门对每年办案的案件情况都要进行分析,并上报预防处。综合报告制度实施后,这项工作做好了,会是一个很好的积累。
二是进一步提高犯罪嫌疑人“悔罪”等材料的获取水平。要通过侦防一体化的深化,把获取悔罪材料作为侦查部门的重要预防职责进行落实。这既是制服犯罪嫌疑人翻供、巩固证据的要求,也是庭审揭露犯罪、宣传法制的需要,更是开展警示预防的重要素材。我省要求侦查部门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注重对其犯罪思想演变、原因、动机等方面的讯问,并在案件侦终后,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材料移送预防部门。这可以对综合报告的撰写,特别是分析犯罪主客观原因提供最直接的资料。
三是进一步提高对侦查终结案件分析的水平。2009年始,省院要求侦查部门对查办案件进行个案分析,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对侦查部门的绩效考核。这是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的要求,也是逐步提高办案综合能力的举措,更是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的必须。
四是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运用、管理水平。撰写综合报告,案件分析是基础,提出科学的对策建议是综合报告的最终落脚点。所以,提高检察建议运用和管理的水平,也是提高综合报告撰写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五是进一步深化对综合报告形成规律的研究。综合报告制度作为一项制度,涉及体系、结构和特点、形成方法和过程以及应用的途径和方式等诸多内容和环节。当前,各地对综合报告制度组织实施、行文形式以及成果的转化运用等都有不同的认识。从预防实践看,综合报告要发挥应有的辅助决策作用,在报告的形式和内容方面都要经常有所创新,才能提高报告的可读性、感染力和说服力;同时,在如何实现报告成果的转化运用上,也有必要进行研究,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报告的社会效用。
2.必须重视提高开展预防工作的整体能力。综合报告是检察机关预防措施综合运用的结果,能集中反映一个地区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整体水平。整体水平高,报告质量相对就会高一些。所以,重视提高预防工作的整体能力,是做好综合报告的重要环节。
一是注重平时积累、总结、分析工作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见微知著、未雨绸缪、见之于早、抓之于实的主动意识;不断提高凭借某些或隐或显的征兆,听于未闻、见于未形、制于未乱、防于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仁者不忧、智者不惧、愚者不惑的善于分析、善于综合的水平。
二是要提高组织协调能力。作为一项全新并且需要多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必须借力使力,依靠外援弥补预防干警在精力、阅历、理论、知识、资源和人力上的不足,尊重和依靠反贪、反渎、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尊重和依靠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尊重和依靠有关业务专家共同做好工作。
3.必须注重平时工作的“三个融入”。首先是要融入办案,只有融入办案及时掌握第一手案件资料,才能把握本地区的发案态势;其次是要融入惩防体系建设,检察机关预防工作是反腐败工作全局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有融入惩防体系建设全局,综合报告才会有广度和深度;第三是要融入党委中心工作的大局。只有关注党委中心工作,思考和撰写综合报告,提出的对策和建议才能及时转化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为中心工作服好务。
(作者单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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