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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思考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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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5: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思考与对策
罗梅英 尹凌云
未成年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可塑性很强。因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政协法制社团三胞委组织部分委员,对吉州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
据吉州区人民法院对全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统计, 2009年18件29人,2010年20件24人,2011年1-10月23件38人,其中抢劫罪39件,盗窃罪20件。判处刑罚的情况为: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含3年)的70人。其中,判处缓刑的有47人,并处罚金的有68人。另从公安部门获悉,全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涉及盗窃、抢劫、抢夺、故意伤害、强奸和寻衅滋事等。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违法犯罪主体低龄化、团伙化,违法犯罪手段成人化、高智商化等新特点。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滋生当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的土壤不少,但带有普遍性、规律性和根本性的原因主要有:
1、家庭原因。家庭教育的缺失与不当,是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大重要原因。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家庭不断增多,很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足够的关爱、教育和疏导,致使一些孩子养成了一种孤傲固执、自由散漫、不懂礼仪、无拘无束的坏习惯;有的家长对孩子缺乏刚柔相济的管教方法,凡事迁就,过于溺爱,纵容放纵,使一些孩子形成了唯我独“尊”、唯我独“重”、唯我独“宠”的不健全人格,遇到问题不冷静,容易冲动,没有宽容性,容易寻求偏激的方式去处理问题。
2、学校原因。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往往只把学生智力教育特别是升学率的高低作为评价学校和老师工作成绩的标准,使本该是德育至上的教育方向却被以分数论成败的教育体制搞得本末倒置。一些学校只注重文化学习、注重升学率,忽视了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重智育、轻德育。即使是搞了一些法制教育,也只是停留在一般的德教的层面上,形式而已。未成年学生无法从学校的德育课堂上学到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方法,甚至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往往受到歧视,以至犯了法还不知道。
3、社会原因。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日益抬头,经济收入差距加大,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同时,互联网、影视文化等大众传媒宣传享乐主义、渲染暴力凶杀色情等信息,严重误导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造成未成年人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未成年人向往金钱物质,贪图享乐,部分未成年人错误地认为,人生的价值不是去奉献,也不想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而是向社会索取,把犯罪当成“潇洒”生活和致富的途径。
4、自身原因。青少年阶段是人生成长发育的重要时期。他们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世界观尚未成型,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同时,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地控制自己的心理冲动,很容易被人拉拢、利用而意气用事,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兴则国家兴、青少年强则国家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国家兴衰、民族存亡的大事。
1、加强法制宣传,推进素质教育。要通过网络、电视、媒体、报纸等媒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青少年的宣传教育阵地。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思想,切实抓好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把学生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世界观教育摆在首位,积极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教、图片、演说、实地教育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帮助广大未成年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融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努力用科学发展观思想理论启迪青少年,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激励青少年,用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青少年,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青少年。
2、整治文化市场,净化社会环境。不良文化市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党委、政府、政法、综治、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强大的合力,高压的态势,切实加强社会文化环境治理。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应做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开放,非法经营的要坚决查处取缔,对无证经营的涉黄书摊应予以清除。对外来演出的文艺团体应严格审查把关。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取缔校园周边的歌舞厅、休闲厅、游戏厅、网吧、酒吧之类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娱乐场所,共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快乐成长。
3、明确家长责任,强化家教功能。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家长学校、典型示教等多种形式,教育和指导未成年人家长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尽到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对待子女注意教育方法,克服放任不管、简单粗暴方式和无原则溺爱,及时教育和矫正子女不良行为,从小教育子女热爱劳动、勤俭朴素、不图虚荣、不贪便宜,养成善于自我控制的优良品德。经常提醒子女有选择地读看影视节目和书刊,帮助子女在结朋交友过程中排除不良小群体的影响,积极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掌握了解子女在校内外的表现,发现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引导,进一步减少未成年的犯罪诱因。
4、实行分案审理,注重区别对待。司法部门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应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同一少刑案件中,涉及到成年犯和未成年犯的,实行成年被告人由刑事庭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由少刑庭审理的分案审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尽量采取社区矫正等非监禁的方式,这样,有利于减轻少年犯心理压力,消除其与社会的对立情绪,同时还避免了因入狱而造成的交叉感染,有利于犯罪未成年人的转化和回归,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对一些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做到预警在先,防止他们坠入犯罪深渊。对那些在共同犯罪中起策划、组织作用且主观恶性较大的人,应当严格处罚,而不应一味的“从轻”乃至姑息,有效发挥法律惩戒的威慑作用。
5、落实综合治理,构建预防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聚合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党、政、群、学校、家庭、社区等都要肩负起相应的职责,各司其责、资源共享,构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做好督查和考评工作,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目标考核,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及时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区、乡(镇、街道)财政都应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逐年加大投入。各级各部门要为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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