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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忠告:如何书写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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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08: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王希胜律师 于 2015-3-23 10:46 编辑

1、遗嘱有严格的形式要求,不可自以为是,自作主张,至少要找专业人事咨询一下制作遗嘱的形式要求,有大连甘井子法院审理的案例表明:遗嘱形式不符合要求被法院认定无效
2、遗嘱内容要求简单明确,切忌不要添加不必要的内容,内容切忌不可引起歧义,有本律师办理的大连中院审理的案例表明:立遗嘱人的好心却导致遗嘱不成立
3、若可能要作公证遗嘱,有诉讼期间本律师提供过咨询的,大连甘井子法院审理的案例表明:有心机的一方作了公证遗嘱一直隐瞒不说,赢得了官司;而另一方因无法提供房证,之后作了自书遗嘱,输了官司,这种案件回天乏力
4、如果你方要求房屋所有权,而房屋被对方占有,须考虑诉请要求对方腾退及支付房屋占用费。
 楼主| 发表于 2017-7-28 13: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5、夫妻一方立遗嘱,若将夫妻共有财产归其个人所有的份额交由其除配偶外的其他近亲属继承,书写遗嘱时务必注意:在没有夫妻间财产分割协议或经另一方同意情况下,不可直接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进而将视为己有留给其亲属继承,余下部分视为配偶份额留给配。若以前述立下遗嘱,会导致部分遗嘱内容无效,进而让继承人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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