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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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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3: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希胜律师提供各类法律意见书

电话:13840969156,0411-83615018
执业机构:辽宁瑞石律师事务所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北京街综合楼601(西岗区政府南;大连市公证处西;大连市政府西门往北过路口;101路北京街站)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律师以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法律询问,应当注意为咨询者提出的法律问题作出准确、肯定、有法律依据的回答,为咨询者的决策提供具体、明确、可靠的参考意见。

服务对象:
1、向外国来华投资的中国法人(即三资企业)出具法律意见。
2、国资委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今后,各中央企业向我委报送涉及企业改制、改组、重大投融资方案,以及要求我委出面协调有关法律问题的报告和请示,应经过本企业法律顾问专门论证,并书面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
3、《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可以为下列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二)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三)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四)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五)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六)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终止;(八)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九)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及上市;(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4、律师在担任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政府或个人的法律顾问,解答有关法律咨询时,对于重大的法律事务,或重大的经营决策行为,往往要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答复,为聘请人或咨询者所要从事的重要经济活动、重大的经营决策行为和重大的法律事务寻找法律依据,提出法律建议或作出法律性的解释。

法律意见书样式
1、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2、外资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3、专项法律意见书

王希胜律师制作的各类法律意见书
1、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法律意见书
2、关于某公司将签署的重要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3、大连某公司企业改制法律意见书
4、关于公司经理A是否未尽勤勉义务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意见书
5、作为法律顾问,为各个公司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略)

[ 本帖最后由 王希胜律师 于 2013-4-28 13: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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