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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室,借谈恋爱骗取财物,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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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1: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王希胜律师 于 2017-4-21 11:56 编辑

有家室,借谈恋爱骗取财物,诈骗案

B有妻女,欺骗A与A建立恋爱关系,几年来以各种名义骗取A及其家人几十万元。
后B的骗局败露,A长期向B索要借款未果。

经举报,B最终被判犯诈骗罪,有期徒刑7年,B服判未上诉。

A的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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