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993|回复: 0

关于印发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7-2 09: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印发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8 Q/ e3 M8 }/ x# p  d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4 }+ r  n* [. p5 R* 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 O( c4 N4 q7 v( {. Q  t& y, P% I+ n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禁不止,特别是不少在校学生被蛊惑利用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地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坚持教育、挽救、惩戒、警示相结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在校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及“两卡”犯罪问题,取得积极效果。为进一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揭示犯罪危害,加强警示教育,努力为在校学生营造更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编写了5个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借鉴。同时,就抓好典型案例的学习、运用,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0 v% n5 E8 i$ K! o3 @2 k# G( L  一是坚持惩治和教育挽救相结合,依法妥善处理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问题。对于涉“两卡”犯罪的在校学生,要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一贯表现等情况,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各级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对非法买卖“两卡”的学生,加强批评教育和监督管理,促使其深刻认识错误、悔过自新。. {; v9 `- @# m: N- E/ H
  二是坚持预防为先,加强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和思想教育。各级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把反电信网络诈骗和防止成为办卡“工具人”作为当前校园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等途径,结合典型案例,联合开展法治宣传。要结合案件所反映的学生奋斗观、价值观、消费观偏离、扭曲等问题,持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追求。
; J1 m" U4 C' r7 X2 c" L6 V7 z  三是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共同督促学校加强日常管理。各地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结合发案情况,深入开展对校园周边、校园内非法组织收购“两卡”情况的综合治理。要重视在就业指导中加强法治教育,及时揭露就业兼职“陷阱”和违法就业平台,引导学生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学校日常教育管理的漏洞,要及时督促整改提升,共同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校园防线。1 k  R, ?+ o3 R: d  k: Y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 A! A; V2 r; ~; F: Z% R9 O7 F4 h  2021年6月17日: u* a' I* ^2 j0 b*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大连法律网 ( 辽ICP备11016413号 )

GMT+8, 2024-3-29 00:03 , Processed in 1.12128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