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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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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20: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连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的方式,公平、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机构。该机构于1996年8月28日由大连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经由辽宁省司法机关依法登记组建。是大连地区唯一的解决民事、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
  大连仲裁委员会由当地法律、经济贸易方面的知名人士组成,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和委员若干人。大连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大连市常务副市长王承敏担任。

  大连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为大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由大连市人民政府编制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办公室下设4个处:案件受理处、仲裁一处、仲裁二处、综合处。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20人,其中11人具有法学本科学历,8人具有法学研究生学历。

  大连仲裁委员会从国内外法律、经贸等专业领域聘任了274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的市场经济的专家担任仲裁员从事仲裁案件的审理。其中,来自全国其它城市的仲裁员34名;来自日本、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的仲裁员12名。大连仲裁委员会依托大连海事大学的人才优势,还拥有闻名国内外的海商海事方面的仲裁专家28人。

  大连仲裁委员会设有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法律界权威人士组成。受仲裁委员会的委托,对仲裁疑难案件提供咨询。

  大连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为大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正局级事业单位。

   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办公室下设五个处:受理处、仲裁一处、仲裁二处、综合处和调解中心。分别处理和管理以下事务和业务:

  受理处:负责接待咨询、审查并办理立案手续、受理环节的即时调解、业务统计分析、分会管理等。

  仲裁一处:做好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各项服务工作、组织专家咨询核定裁决书,负责仲裁员管理等。

  仲裁二处:做好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各项服务工作、组织专家咨询核定裁决书,仲裁联络系统建设等。

  综合处:负责办公室的人事、财务、装备、文书、档案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仲裁费用的管理等。

  调解中心:负责送达环节的即时调解,仲裁案件鉴定管理等。

  大连仲裁委员会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西安街3号

  邮  编:116011
  传  真:86-411-83640232
  联系电话:受理处:83659061 仲裁一处:83659071 仲裁二处:83659081
       综合处:83659091 调解中心:83659077
  电子信箱:ZCW-@d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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