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576|回复: 0

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指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8 2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仲 裁 知 识 问 答

一、什么是仲裁?
答:仲裁,也称公断。是指经济纠纷的当事人按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双方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
    二、哪些纠纷可以到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均可以申请仲裁。如:买卖合同纠纷;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仓储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行纪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等其它合同纠纷以及财产权益纠纷。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它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
    三、哪些纠纷不能到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下列纠纷不能到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四、涉外纠纷是否可以到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涉外仲裁案件的当事人自愿选择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大连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
    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收费与境内仲裁案件的仲裁收费采用同一标准。
五、申请仲裁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到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具备下列条件:
1、所签订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有单独达成的仲裁协议,并在其中明确规定发生争议由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六、什么是仲裁协议?
答:仲裁协议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
大连仲裁委员会推荐的示范仲裁条款是:
“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请大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七、如何签订仲裁协议?
答:在规范的合同文本中选择仲裁条款,可以在解决争议方式的仲裁条款项下打“√”,并在“□口仲裁委员会”的空格中,填写所选定的仲裁机构名称。如“大连”等。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中选择仲裁条款,应将原条款中所指定的仲裁机构划掉后,填写所选定的仲裁机构名称。
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纠纷发生之后协商达成补充仲裁协议。
八、仲裁能否缺席裁决?
答: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九、什么是仲裁员的回避?
    答:仲裁员的回避是指该仲裁员在办理本案中可能有影响公正仲裁的法定情形的,由当事人或仲裁员本人请求或要求不担任仲裁员职务的制度。
    十、仲裁费用如何收取?
答: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用于给付仲裁员报酬和仲裁委员会管理支出。案件处理费,用于办理仲裁案件所发生的费用。
仲裁费由申请方投照有关规定预交,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各方当事人责任的大小,按其比例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十一、申请财产保全应如何办理?
答:为保证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由大连仲裁委员会将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由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十二、当事人不履行裁决怎么办?
    答:当事人应当在仲裁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仲裁的特点

    一、意思自治
    仲裁没有级别、地域管辖,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信誉好的仲裁机构;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决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以及仲裁的内容。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能够充分陈述自己的主张。因而,仲裁裁决易于被当事人接受和履行。
    二、一裁终局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由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既节省了当事人在诉讼中可能发生的上诉费用,又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如果当事人庭前自行和解,还可以退回全部受理费。
    三、不公开审理
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这样既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又有利于维护争议各方的商业信誉。仲裁为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积极创造条件,这有利于争议双方今后的经济往来与合作,保障其各项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专家办案
    仲裁案件由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仲裁员是来自社会各界从事法律专业或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多年的知名专家、学者、教授。专家学者型的仲裁员队伍无论从其自身的思想、道德、文化素养,还是从其自身的专业水平来说都为高效、公正地办案提供了保证。

仲 裁 程 序

一、受理
大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仲裁申请受理争议案件。
本委收到仲裁申请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5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本委自案件受理之日起10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答辩通知书送达被申请人,并视案件简易或普通程序分别给予被申请人答辩期5天或15天,同时将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和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二、组庭       
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委提供的仲裁员名册,各自选定1名仲裁员,并共同选定或者委托大连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也可以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大连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当事人对仲裁庭组成方式或共同选定的仲裁员未达成一致时,由本委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由本委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及仲裁庭组成人员。
三、审理
仲裁庭确定开庭日期后应于开庭5日前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仲裁审理适用本委《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适用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
仲裁庭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四、裁决
仲裁裁决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是终局的,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在仲裁庭组成之后4个月内作出,简易案件在2个月内作出。涉外案件在9个月内作出。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知

  申请人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须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等。

  2、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载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电话;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载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的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如果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

  委托权限如果是特殊授权的,应当载明:代为提出仲裁申请,代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和解,代为领取仲裁文书,代为选定仲裁员等。如果是一般授权,应当载明:代为参加庭审,代为领取仲裁法律文书等。

  5、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应提交财产/证据保全申请书原件2份,申请书中应当注明保全的对象及应转送的法院。、

  6、另,请注意:

  (1)仲裁申请书正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要1份原件。证据文件一般只需要复印件,但应在开庭时带原件来以备当庭质证。

   (2)如果请求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则适用简易程序,需要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一式三份;如果请求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涉及争议较大的仲裁请求,则适用普通程序,需要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一式五份。

  (3)如果被申请人不只一个,那么每增加一个被申请人,就得增加一份仲裁申请书及证据。

  7、请按照仲裁规则中仲裁费用表的规定交纳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原则上,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大连仲裁委员会办案流程示意图



[ 本帖最后由 王希胜律师 于 2006-1-18 08:37 PM 编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大连法律网 ( 辽ICP备11016413号 )

GMT+8, 2024-4-29 19:46 , Processed in 1.09546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